第二卷 积攒家业,学习兴邦 第四十一章 分店计划,霸王条款 (第2/3页)
珍作为女人,看法很不一样:
“没说不给江峰找,你再怎样,起码也得是个良家,你看那个女人,娇娇弱弱的,哪里像是个好人?”
夏爱军失笑:
“娇娇弱弱的就不是好人?你这也太偏见了吧。”
李爱珍才不想跟这个“杠精”聊天,转头问了夏晚:
“你觉得那娘们像个好人?”
夏晚“嘿嘿嘿”的捂嘴笑,说起了别的,道:
“我从不喝奶茶,我的那杯被刘喜拿去了。”
现在湖市里流行的奶茶大多是用植脂末做的,透着一股廉价的香精味,夏晚从来不喝。
李爱珍气的跺脚:
“我的也给她了!这丫头一天3杯奶茶,那不得胖死!”
刘喜是店里导购员,20岁上下的年纪,脸长得圆圆,性子也很是讨喜,店里面不管是销售、管理还是一些琐事,从来都是办得妥妥帖帖,很得李爱珍的重用。
夏晚早就有把刘喜升到副店长的位置,让她去城东开个分店,但一方面碍于她年纪最小,对着其他同一批年纪大的导购员不好提,另一方面就是这姑娘实在是太爱吃了。
年后回来上班,大家险些都没认出来她,这姑娘嘴上说着自己过年只胖了5斤,但从脸上多一个下巴看来,绝对是谎报了不少!
李爱珍想到了夏晚提的今年开分店计划,恨声道:
“明天开始我绝对要好好做做刘喜的思想工作!不说爆瘦多少,至少也得回到之前的模样!”
分店计划是夏家人年前就有的,“夏都服装店”生意火爆,辐射湖市范围广,但很多熟客会抱怨住的地方离这里太远,最好在城东也开一家分店。
为着这事,李爱珍带着夏晚还特意跑了城东的闹市区。最后发现这里有一家湖市最大的商场,1楼卖金器珠宝,2楼主卖女装,3楼男装,4楼鞋子,人流量巨大。
2楼的服装店铺大都是成熟知性风,走“夏都服装店”的年轻女人时尚风的很少,但市场潜力却是巨大。商场的管理层,两人也去问过,头三年不收租金,后两年租金按抽成收,看似很友好,但对准入门槛有要求,一般是一年销售金额达到多少门槛才能进入,还有各种条条框框需要遵守很是麻烦。
李爱珍听着这闻所未闻的合同条款有些无措,夏晚却凭着自己前世的经验做了一份差不多的销售报表给了管理层看,仅仅谈了半个小时,管理层就被她拿下,签成功了一份3年的合同。
当然,相较于大品牌,这份合同的租金很是昂贵,但夏晚却是欣然同意,毕竟开在商场里,“夏都服装店”就多了一份体面和名气。
对于今后创立这个服装品牌也很有好处。
是的,夏晚对于这个女装已经有了设立品牌的想法,但也只是雏形并不成熟,所以并没和李爱珍提起。
等到进场那天,夏晚带着装修“夏都服装店”的原班装修人马进了店门。这个店铺是在2楼中间的位置,面积不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