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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思念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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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5、思念高燕 (第2/3页)

才一直没当回事。本想刘大可,还有自己可能还要在招待所消费,等接到厅里或是市里撤回的通知前,由刘大可出面,与市里打个招呼,或是向省里提出来,一并解决了。但没想到帮扶组撤离的这么快,还没有进行正式的总结,就结束了。接着,自己又被ZZ提拔到马山局任职,真是阴差阳错。如果不是对方催得急,尤其是听了刚才朋友的介绍,担心由此影响自己的前途,赵良依旧不会重视。

    赵良还想:廖廖的几万块钱,的确不值得向市里,或是向厅里伸手解决。更为重要的是,他不想让局里尤其是现在的班子知道,自己在马山挂职期间,还欠市委招待所几万元的债。既然在挂职期间欠市委招待所的钱,是公务行为,就应由市里解决,以局里的名义向市财政申请专款,钱打到局里的帐上,那就是局里的钱了,将局里的钱去还挂职期间欠下的帐,显然程序上不合规。赵良就想看看局里以往还有没有欠款,或是再找个项目,取个合理的数目,向市里要钱,这样不仅欠款的问题解决了,说不定还可以为局里多要一部分,作为预算外,以后花销也方便了,尤其是作为正职,如果手下没有点可支配的钱,将来好多事情不方便处理。这就是坏事变好事,将欠款变为预算外收入。想到这,赵良的内心豁然开朗,心情大好。

    突然间,似乎又有一个棘手的问题,映现赵良的脑际:那要来的钱该如何花呢。

    专款专用,是财务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随便以一个项目的名义,向市里提出申请,市里审查的也不一定严格,但待市里将钱打到局里的帐上后,钱该如何花呢?帐外帐,私设小金库本身就违反了财经纪律。再者,虽然自己作为正职,有签字权,但总不能自己花钱自己去报销吧,那样同样违反财务规定。如果将要来的钱合规报销,必须从局里选一位自己非常信任的干部帮着办理。否则,作为极为私密的事情,一旦被人告发了,后果将极其严重,受处分事小,还有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虽然自己曾在厅人事处工作,但刚到马山任职,别说找到信任的人,就是对全局的干部,只是档案比较熟悉,而本人基本不认识。即使办公室主任侯晋生也只是在马山挂职期间工作上有所接触,而且对侯晋生的印象并不好。也许长期在基层工作过的原因,感觉此人太富有心机,就如同他的名字,猴精,缺乏信任。更为重要的是,在省厅,办公室和梁海星对口,局办公室的人与梁海星都非常熟悉,那侯晋生与梁海星是什么关系,自己还不清楚,而给他的印象则是,办公室副主任陆美霜在工作上与梁海星联系极为密切。梁海星一上任,陆美霜和梁海星似乎走得特别近,而且财务室就设在办公室,自己将来报销的每笔费用办公室肯定会知道,也可以查到,那是人家的职权。而机关人事部门,虽和自己工作对口,但不从事具体业务,没有报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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