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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不是说没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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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4章 不是说没事了吗? (第2/3页)

    罗大状和姜白在外面。

    隔着窗口对视。

    林然眨了眨眼睛,莫名产生了一种自己陷入时间循环的荒谬错觉。

    这个场景,好熟悉的说……

    刚好最近在看《开端》,小姑娘不由得开始胡思乱想了。

    “你好,我来立案。”

    这时,一道浑厚的嗓音,将林然的思绪拉了回来。

    “啊?哦哦,罗老师您好,”林然回过神来,接过罗大状递来的材料,“这次还是刑事自诉啊,罪名是……故意杀人未遂!?”

    林然嘴巴都张成了O形。

    故意杀人罪,是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可不是诽谤罪能比的。

    即便是未遂,也是性质很恶劣的犯罪。

    而这次的案件,是因为检察院不予起诉,所以被害人便提起刑事自诉。

    这种情况是符合规范的。

    至于法院会不会就此立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原告有没有充足的证据。

    如果有证据,法院便可以立案,并且有需要的话,会请公安机关协助调查,补全证据。

    如果没有证据,那么即便原告提起自诉,法院也会驳回其起诉请求。

    这些罗大状自然门儿清。

    他提交的材料里面,便包含了证据。

    这个案件非同小可,林然和几个同事开始仔细审查起来。

    几分钟后,林然开口说道:“罗老师,您提交的证据挺充足的,但是否立案还需要进行进一步审核,有结果后,我们会通知您和原告。”

    “好,谢谢。”

    罗大状礼貌道谢,随后便和姜白一起离开了。

    林然将这个案子上报了上去。

    很快,立案中心针对这个案件,召开了会议。

    主要就是讨论是否予以立案。

    “检察院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必然有他们的理由,而且这件事情本身来看,那两个女孩子并没有杀人动机和很明显的主观恶意,我觉得倒是那位原告有些小题大做了。”

    “我仔细审查了证据和材料,客观来讲,确实符合故意杀人未遂的构成要件,没理由不同意立案。”

    “这个案件虽然不大,但我们还是得慎重一点。”

    “受理案件的是长河街道派出所,他们肯定对案件更了解,我觉得,是不是可以问问那边的意见?”

    “……”

    讨论非常激烈。

    毕竟涉嫌“故意杀人”这样的字眼,不得不慎重考虑,三思而行。

    这个会议开了大半个小时。

    期间还特意联线了长河街道派出所的齐所长。

    在综合考虑案情、证据,以及派出所的意见之后,立案中心蔡主任拍板。

    同意立案!

    ……

    湘云雅苑。

    柳依依盘腿坐在沙发上。

    她上身穿着黄色小吊带,核心力量完美展现出来。

    这资本一点都不比姜白前公司那位皮卡丘女孩弱。

    在柳依依身旁坐着一个相貌清秀的男孩,二十四五岁的样子。

    至于俩人的关系嘛,属于恋人未满,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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