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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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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9、典故 (第2/3页)

之事的话题,都是人民群众最最喜闻乐见的。大家聊得飞沫四溅,连汤包都顾不上了。

    徐小乐却突然想到了肺痨的染病机制——主要就是飞沫。于是他看着碗里剩下的三个鲜肉馄饨,无论如何是吃不下去了。

    也是巧了,店家养的狗在人群中穿梭找食。徐小乐就偷偷将馄饨扔在地上。那狗子自然过来吃了,又眼巴巴地盯着徐小乐,说不出地可怜。

    徐小乐偷偷扔了三个鲜肉馄钝喂狗,动作再小也叫身边的老黄发现了。

    老黄暗道:看这少年衣衫朴素,性情豁达,很有些混街面的模样,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少爷。怎么会大方得近乎奢侈,竟拿这大好的肉馄饨喂狗!莫不是贼人吧?

    徐小乐正巧看到老黄打量他,就借着话题道:“那个张成德真是一脚踢在石头上了,不知道他是什么人。”

    老黄怀疑徐小乐是贼,就不肯跟他说话了。旁人却不知道,老崔就道:“张成德就住后面两条街,家里五进三堂,也是十分阔绰。”

    徐小乐从中听出了些许酸溜溜的味道,猜想张成德早年间应该跟众人一样,后来发达了。

    果然有人道:“他早年间是葆宁和堂的伙计,也是天天来这里吃点心的。那时候他穷得很,一笼汤包还要跟人对分呢。”

    又有人叹道:“是啦,他现在阔了,都是叫下人来买了回去吃,自己是不肯再来跟我们这些人厮混的。”

    徐小乐问道:“他一个伙计,怎么阔起来的?”

    老黄沉声道:“踏实做事,老实做人,实实在在,冥冥中自有天意。”他这话也有敲打徐小乐的意思,劝这少年浪子回头。

    徐小乐当然听不出来,还在点头称是,觉得这个老黄说话有些水准。

    旁边就有人笑道:“是啊,他就是踏踏实实做事,干了九年伙计才上的柜台,然后……入赘葆宁和堂的大小姐。如今做了葆宁和的东家,还成了药行的行首。”

    赘婿是最叫人看不起的,在岳丈家也没地位,只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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