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肮脏的交易(上) (第2/3页)
后说道:“不得不说,你的表现让我感到意外,也让我更加确信我对你的判断。”
“哦?”
埃利克斯微微摇头,露出意义不明的古怪笑容,说:“绝大多数像你这样的修士都认为自己是在替天行道,匡扶正义,是对联邦做出贡献。他们不能理解,更不能接受秘警局将他们列入通缉名单,但你跟他们不一样,你似乎能够理解,甚至是能够认同我们的做法。”
姜慕白嗯了一声,懒得回答。
铲奸除恶看似是帮助地方政府维护治安,但联邦正府绝不会接受这样的“帮助”,这并不是一件很难理解的事情,只不过某些武人四肢发达头脑萎缩,不能够也不愿意理解真正的江湖。
如果修士能够越过联邦司法部门对罪犯处以私刑而不受制裁,那么定武城里披着人皮的妖魔鬼怪早已灰飞烟灭,毕竟如施师兄、石师兄这般嫉恶如仇的武者不在少数。
至于原因,先前姜慕白与徐千算喝酒闲聊时曾有过几番探讨。
百年之前,士兵服从于军官,是因为军纪告诉他必须如此,而不是因为军官对士兵拥有生杀予夺的能力。
即便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军官拥有这种权力,那也是军纪法律赋予他的权力,可军纪法律并不是像枪械、子弹和肌肉这样客观存在的事物,而是由某个人或某些人精心编制的“故事”,是统治阶层用于掌控部队的工具。
这种故事不是客观事实,但它通过人与人的交流传递到所有个体,假如某个个体拒绝接受,那么其他个体会强迫他接受,比如部队里某个士兵无故顶撞长官,那么所有相信军纪法律这个故事的军官和士兵便会通过各种手段使他付出代价。
但如果部队里所有士兵都不再相信军纪法律,那么以交流互动为介质、存在于个体想象之中的故事也就荡然无存,于是军官们的地位、权威甚至是性命都将岌岌可危——历史上军营哗变的案例数不胜数,就连枪杆子握在手里的军队都是如此,更不用说其他团体。
归根结蒂,法律、财富、人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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