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4章 迁都 (第2/3页)
备,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守卫地方、清乡剿匪,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抢险救援等任务。
每省的巡防警备营,或三五协镇,大约万余人马,不过省巡捕警备营的士兵,则采用义务兵制,省内年满十八岁的青年都有义务参军。选中后需义务服役三年,服役期间有补贴,但待遇比御营京营低。
暂拟饷分三等,马兵、字识月支银两元,战兵月支银一块五,守兵月支银一元,每月支米三斗,饷按月支放,米按夏冬两季支放。
军官待遇也比御营的低。
不过虽然说低,但就算是义务兵,其实也是有饷的,而且守备营也设有士官,为保证其战斗力,义务兵在服役两年就可以参加选留,如果表现好,素质过硬的可以晋升为初级士官,或是专业兵种,如马营、水营的技术兵,也可转士官。
士官优秀的也可以晋升为军官。
而役满三年没能升士官的义务兵,全都退役。
警备营士官、军官待遇都比御营的低,但如果表现好也可以选入御营,不过警备营的士官、军官如果转入御营,一般要降级使用。
各自承担的任务不同,选拔标准不同,待遇也不同。
省警备营各省设一镇,每道设一协镇,算下来也不少,如果汉地十八省皆设,则起码三十万人,这几乎与御营数量相当。
所以把他们当成第二梯队的武装力量,既填补御营数量不足,也能减少军费开支,还能起到守外虚内的作用,避免危及腹心。
御营马兵一月是四块二饷,但实际上发九存三,再补三,意味着一年实际是十五月饷,因此是警备营的两倍多,相当于警备队三十一月半的饷。
警备营做为地方守卫部队,甚至装备都可以差一些,骑兵、炮兵数量少,水营的战舰也不需要那么好。
步兵以火枪为主,铠甲甚至也可以以轻甲为主。
这样一来,警备营就算三十万人,其军饷和装备、训练等开支军费,可能不到御营的三分之一甚至只有四分之一,但却能填补御营数量的不足。
御营隶属五军都督府,而省警备营隶属兵部,各省御营归御营提督统领,而省营也设提督,但他们却受巡抚、总督节制,两个系统,互不统属,粮饷、后勤则都受朝廷节制。
朱以海的计划里,每省驻一镇御营,再设一镇警备营,两镇互补后,地方上再编团练保甲,做为民兵预备役,基本上就完善了。
于一些偏远险要山区,再设立一些带有建设屯垦性质的屯镇,基本上后明朝的军制就确立起来了。
险要地设屯镇,屯镇是军垦建设兵团,只有军官和部份士官是正式编制有饷的,其余的都是农兵,平时垦荒种地,闲时训练,再轮番当值守卫巡逻,朝廷给他们划地垦荒,再给他们提供装备,训练或当值的时候给些补贴就行了。
甚至这些补贴也是来自屯镇的屯田粮上缴所得,相当于原卫所的改进,但也不全是原来的卫所,点选、授田、派官等都完全不同。
四十万的御营、三十万的省营,然后大约三十万的屯镇,加上几十镇的团练预备役,基本上足够了。
现在河北山西两省的这十镇人马,就可以整编出两镇省警备营,然后在太行、燕山整顿出几镇屯镇。
剩下的兵,朱以海建议把他们安置到宣府外,也就是张家口外的张北坝上一带,另外古北口、喜峰口外的承德一带,另外辽西努鲁儿虎山与松岭之间的大凌河、青龙河等河谷地,在那里建立村庄屯寨,垦荒种地。
长城外的这些地方,朱以海并不打算就完全拱手让给游牧民族,比如承德与赤峰之间的老哈河上游地区,这里是明初的大宁卫所在。
明初设大宁卫,这可是块战略要地,左为七老图山,右为努鲁儿虎山,北有老哈河穿境而过,土地肥沃,水草丰美,自古就是优良的牧场。尤其是北通科尔沁大草原,东通朝阳,南通喜峰口,西南通古北口,幅员千里,多大山深谷,阻险足以自固。
要定都北京,这块地方是绝不可放弃的。
朱棣当年靖难成功,也是得到宁王和朵颜三卫的支持,但后来他成功后,却担心宁王等的威胁,于是内迁诸卫,虽然他迁都北京,数次北伐,但内迁大宁卫依然留下了巨大的隐患,为此后北京被敌人数度兵临城下埋下祸端。
他早就计划,将来肯定是要把长城外这一圈地拿回来直辖,努鲁儿虎山以南至海,以西到辽河,将来设辽西省,努鲁儿虎山以西到坝上,南抵燕山,北抵西伦木伦河,设热河省。
把宣镇长城外的张北、尚义、康保、沽源四县,大同长城外的丰镇、集宁、凉城,再加上宣化府也设立一个省,就叫宣化省。
热河、辽西、宣化三省设于长城之外,北京的三面,这样就能以攻代守,而不仅是退守长城。
北京便能有更大的战略缓冲,更加安全可靠。
“可以把内长外的大同府也划到宣化省。”王之仁建议。
在山西有两道长城,一道内长城也就是雁门关长城,还有一代是大同以北的外长城,内长城进入河北境内的三关便是紫荆关、倒马关、居庸关,而山西境内的内长城三关,雁门关、宁武关、偏头关也叫外三关,其实仍是内长城关城。
杀虎口、虎裕口、白羊口这些才是大同外长城的关口。
宣府大同这内长城外的两镇,原来都是大明九边之一,只是到如今,这九边防线早就没了,如今朱以海不满足于重新恢复原来那套九边防御计划。
他打算直接在长城外设置三省,移民屯垦、种地放牧,充实关外,更好的屏藩。面对游牧民不能只是守,还得积极进取。
塞外有三省,内有长城。
然后对蒙古各部,划分界线,会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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