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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为民请命,爱咋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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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 为民请命,爱咋咋地! (第2/3页)

,县城的路途遥远,她走了大半天才在局长下班前赶到了他的办公室。

    她和局长谈了很久,一直到天黑都沒有说到正題。

    局长的派头十足,套话一层又一层,他的办公室专修得很豪华,墙上挂满了锦旗,宽大的办公桌上黑亮得可以照见人影。

    办公室里还有一个小房间,局长说存钱的保险柜就在那里。

    彩霞跟着局长走了进去,却只看见一张床。这个局长一把推上门,拉灭了灯,如同一只饿狼一样扑了上去……

    彩霞失去了她的第一次,就在这张床上,被这个人面兽心的局长夺走了。

    沾满初血的床单,比红旗还要红。

    她连夜跑回了家,告诉孩子们县里不久就会给他们盖一所坚固的教室。

    可是等了半年,沒有一点动静。

    孩子们被父母带走了,他们交不起学费,更出不起重建教室的钱,只能回村里放羊种地。

    校长已经知道了局长对彩霞做了什么,可他无能为力。

    局长躲起來不肯见他,承诺的助学资金也化为了泡影。彩霞感到了痛苦,她对着镜子脱光了衣服,对着镜子发誓要实现孩子们的上学梦。

    她洗了澡,告别了父母和校长,來到了江东。

    是的,她“下海”了。在她的日记本上的,她写着“局长连个嫖客都不如。”

    她从不化妆,从不穿性感的衣服,总爱扎着麻花辫,但她的生意却是最好的。

    看着一张张邪恶的嘴脸,她献出了自己,换回了教室、黑白、木制课桌和板凳、红领巾,甚至她还为每一个上学的孩子买了鞋,从此孩子们不用光着脚走几十里山路來上学了。

    她很骄傲,虽然在众人的眼中,她只是个沦落风尘的小姐。

    但在孩子们那天真无邪的眼里,她却永远是个老师。

    几天前,她死了,被吴公子的英菲尼迪撞死在街头。

    那天,她刚满二十一岁。

    王一凡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看完的这本日记本。

    突然间,他很想骂娘。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很无力,tmd居然一个小姐都这么圣洁、这么高尚,这是个什么世界啊?

    派出所的大铁门开了,郑所长道貌岸然地走了出來,指着门口的人问:“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王一凡脸色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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