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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允许和突厥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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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八十四章允许和突厥做生意 (第2/3页)

和房玄龄、杜如悔、魏征、长孙无忌等人召到甘露殿,商议关于禁止放高利贷之事。

    李世民把李元景说的,高利贷把许多大唐百姓逼得家破人亡之事向众人说了一遍,并告诉众人,其实主要是告诉李浩然七人,大唐开办了国家银行,那些家中有闲钱的人,可以把钱存在银行中,银行支付给他们利息。

    大唐还会发放国债,有闲钱的人,也可以购买国债,国债的利息比存银行的还高。

    虽然银行和国债的利息没有放高利贷那么高,但把钱存在银行、购买国债特别保险,不会出现因为穷人借了高利贷还不起、借出的钱收不回来,钱白白损失的情况。

    并且,高利贷逼得许多人家破人亡,这情形不管对大唐朝廷还是五姓七望,都有损颜面,所以他决心一定要禁止放高利贷,这是他的底线,不管任何人谏议,他都不会改变这决定。

    而李浩然七人则坚决反对朝廷禁止放高利贷。

    房玄龄对李浩然七人说:

    “七位大人,因为放高利贷逼得许多人家破人亡,不管对朝廷,还是对五姓七望都不是什么好事,像五姓七望这样的名门望族,因为区区几贯钱还不起,就把他们逼得家破人亡,也有损五姓七望的名声。

    并且朝廷开办了国家银行,从银行中贷款,利息很低,平民百姓以后有门路从国家银行贷款了,谁还会去借高利贷?

    所以即使陛下不禁止放高利贷,那些有闲钱的人也很难放出去了。”

    房玄龄把告诉七人,李世民既然请他们来商议这件事,就是准备听听五姓七望的建议,毕竟五姓七望也是大唐民众中的一员,朝廷也不能因为放高利贷逼得平民百姓家破人亡、禁止放高利贷,却损害了五姓七望的利益。

    李浩然问房玄龄:

    “房大人,你说陛下禁止放高利贷,又不准备损害五姓七望的利益,那陛下准备怎样补偿我们?”

    杜如晦说:

    “李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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