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查税 (第2/3页)
,童七郎并没有开店,他的瓷器是如何卖的别人也不知晓。到底是在河阴县卖的,还是在其他州县开的有店,说不清楚。”
这时候商税分住商行商,住商税千文三十,行商税千文二十。但总的来说,是对交易和贩运征税,而对生产并不征税。童七郎是生产者,河阴县这里从来就没有他交易的记录,也就没有交税。
对这种情况,李参也是觉得不该交税的,这也是时代不同带来的思想差异。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只要对运输过程和交易征税了,那么商人会把税的负担自然转嫁到生产者身上,并不需要对生产者专门交税。
徐平有前世不同的思想意识,又身在三司,本来就一直想的是把财政收入慢慢向工商业转移,自然比李参明白这里面不合理的地方。
如果只对交易和贩运征税,像在开封府这种地方,如果大户人家自产自销,把上下游的生产链打通,则就可以避过中间的交易税,从而获得超额利润。商业行为中的利润和超额利润,地租中的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现在的人还没有理性的认识,赋税结构自然也不合理。不对生产征税,在徐平看来是极大的漏洞。
但这种事情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总不能现在提出来对童七郎的生产交税。徐平想了一会,对李参道:“李通判,其实事情没有那么复杂。童七郎这些年来必定是烧造了不少瓷器,这些瓷器他也必定是卖出去了,只要看他是怎么卖的,若是在其他州县有店便就行文去查,若是没有便就可以认定是在河阴县交易。”
“那又如何知道到底卖了多少?该交多少税?”
“这个简单,只要现在去他的窖口,看他一个月出多少瓷器。如果一个月的查点不清,那便查一两日的,倒推回去就是。”
李参点点头,却总是觉得哪里不妥,想了一会问道:“待制,这样做总是有疏漏吧?或许现在童七郎烧得多,但前些年没有这么多人,没有这么多窖口,他便烧造不了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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