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一章 夫君你要下厨做饭? (第2/3页)
可口的东西。
只是许多人可能并没有意识到其中的含义,但是王朗却看得非常透彻。
是的,粟米的储藏时间确实很长,能储藏几年也没有问题。
问题在于,此时的粮食产量多少才是王道。
哪一个人专门去存了七八年的粮才拿出来吃呢?
一般说来,能从年头吃到年尾的粮食就算是小富即安了。
在收粮前一两个月,普通人家的粮食基本都吃完了,大部分都是用野菜或者其他的东西充饥,这也就是所谓的青黄不接。
如果家里种植了更多的麦子,当然也可以吃一些麦片饭。
总之,同样的一亩地下来麦子的产量肯定要比粟米多,但是缺点就是太难吃了!
吃饭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划破喉咙是一件小事,可是食用大量的麦饭会导致人们肠胃不畅,如同吃了观音土一样,最终活活胀死。
但是如果没有别的食物,你不吃麦饭,那就去野菜拌糠麸,那个比麦饭更难咽。
少许麦饭,虽然可能会难受,但至少可以活着。
现在有沈川能把这么难吃的麦饭做成可口的馒头,至少让那些世家大族看了会去尝试种麦子,至于老百姓怎么做,王朗就管不着了毕竟他也是世家的一员。
怎样吃好那是大户才有资格想的事,为什么要强制规定种一定的麦子,是因为麦子很难吃,大户不愿种,偏偏大部分土地掌握在这些人手中。
现在有了这个馒头,大家庭就有了多种麦子的理由,多种一些麦子,就能多打一些粮食,这是天大的好事。
最起码,吃麦子比饿死强,对不对?
加上农耕利器曲辕犁……那王朗目光一闪,这人,无论他是隐世高人,还是被放入人世的棋子,都得好好看看。
此时沈川的炉灶烘烤完毕了,于是沈川急不可待的上前。
想着终于可以炒菜了,口水快要流下来了。
烧鸡,糖醋鱼,家常菜,还有他在北疆之地学到的大盘鸡怎么吃都爽。
来到这快一年了,每天都鱼汤和鸡汤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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