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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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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一章 盗窃案 (第3/3页)

银,那也是非常值钱的。

    有钱人喜欢用金银打造碗筷,或者是佛像,一般来说,一小两金子,就能换一千钱。

    也就是说这个钱袋实际上是有两千零二十钱,倒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陈五闻言,跳了起来,大吼道:“放你娘的狗屁,老子那是从赌坊赢来的,老子很多兄弟都看到了。”

    郭埃明点点头,随后说道:“既然你们双方都各执一词,那一个一个说清楚,你说那个钱袋是你的,那你的金块是怎么来的?”

    “那是我是长安行商的时候换取的,来自长安有名的宝金玨,这是我的交易发票,我换取金块,是想要为我阿娘打一个镀金的”

    宝金玨是长安很有名的一个金银器皿店,可以打造银饰金饰。

    郭埃明接过发票,随后给黄靖伟看,黄靖伟点点头,“这是宝金玨的发票。”

    郭埃明随后问陈五,“你的金块是从何而来,可有什么证据?”

    “我的金块是赌坊里赢得,我很多兄弟们都看到了。”

    “赢谁的?”

    “一个陌生的小青年,他当时输了几十钱,然后不服气,用金块换我的宝钱。”

    郭埃明一笑,“那你能找到那个年轻人嘛?”

    食肆老板闻言,下意识地低下了头。

    陈五皱眉道:“他应该是外地人,我现在找不到他。”

    “陈五,你必须要找到这个人,因为你的兄弟,你的伙伴都是你认识的人,从律法上来说,他们也可以作证,但证据公信力不如人家的宝金玨发票。”

    “为什么,我兄弟们怎么就不能作证了?”

    “可以作证,但公信力不足,不然我说你偷了我一百钱,然后我阿娘可以作证,你信吗?”

    众人一阵大笑,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有些人是不能当证人的。

    陈五脸色苍白,额头冒汗,“这我从哪里去找这个人啊?他说不定早就走了。”

    黄靖伟和郭埃明都没有说话,这两人显然不太相信陈五的话。

    李昀这时候说道:“也不一定要找到人,拿钱袋出来给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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