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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法庭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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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三章 法庭辩论 (第2/3页)

凌一说完全是子虚乌有,他们在学校根本就是一对好朋友,而证人当天看到的情况并不是被告在殴打死者,而是他们俩在玩闹,完全就是年轻人精力旺盛互相追逐打闹的表现。如果连这也算霸凌,也算谋杀,那不知道有多少人会被当成校园暴力的惩治对象。这对被告完全就是不公平。”

    律师此话一处,法庭一片哗然,死者父母更是高声喊道“你胡说,你这个无良的律师,我儿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肃静!!!”

    法官敲打着手中象征正义的法槌,示意家属控制自己的情绪。

    被告低着头露出悲伤的情绪,嘴角却不经意间轻微上扬。

    原告律师站起身反驳道“死者身上的伤痕是毋庸置疑的,当天正是被告律师所说的互相打闹之后才有的那些伤,那我倒想问问辩护律师了,什么样的玩闹会让人受那么重的伤?”

    被告律师并不慌忙,胸有成竹的说道“你怎么能证明死者身上那些伤就是被告弄的?”

    “证人刚才不是说了么?”

    律师拿出一张照片“这就是当天死者和被告互相打闹的那处天台,大家请看,这个天台周围有一圈水泥浇筑的护栏,是为了防止有人掉落,很多天台都是这样的设计。这处天台在8楼,证人住在5楼,这本身就是一个逆向的角度,而我们的证人只看到了被告和死者打闹,并把死者弄倒在地。这一点我相信证人的确可以看到,但死者倒在地上之后呢?证人只又是如何能看到被告用腿揣击死者?这根本就不可能看到,完全是证人臆想。”

    律师的话让原告律师无法反驳,事实也确实如他所言,证人只看到被告在死者倒地之后做了动作而已,并不能判定就是揣击死者,而法律就是这样,没有直接证据,不能光凭主观意向就做出认定。

    现场又是哗然一片,死者家属的抗议情绪再次被点燃,而被告的家属则是看到希望。

    原告律师不再纠结这个问题,而是直接开口“法官、诸位检察官大人,被告在死者死前确实有过肢体接触,这是不争的事实,虽然死者不是当场被被告殴打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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