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执法者VS法制办 (第2/3页)
多,学会了说话过脑,这话到嘴巴边想了想还是咽了回去,只是沉声说:“徐主任,这个事我们一定会严肃处理,挽回我们街道各位领导的人格尊严,但具体怎么办,是不是走刑案……还要报所领导审批,我个人意见还是按治安处罚法处理,这个符合里面公然侮辱他人的情节,如果搞行政拘留,要好处理一些。”
这些话余安生是当着周洁红的面说的,也是故意说给她听的,算是他潜意识里对刘毅的补偿。
但徐成明显不太满意,他听出余安生不想把事情搞大的态度,一瞪眼,厉声道:“那你什么意思?这事就随便处理了?你搞清楚噢,这女的可是当着这几百人的面往范书记头上泼粪水!往我们街道工委书记头上泼粪水!你余主任也是社区的一员,你现在这态度,是帮着谁说话呢!?她这个行为难道还不构成刑事犯罪!?”
“可她这个真就还不构成……”
余安生刚想说话,旁边一个戴眼镜的街道女工作人员站了出来,帮着徐成说道。
“徐主任,您刚刚说的很有道理,小余主任可能是搞社区警务的,没怎么办过案,对刑法这块不是太了解,刚刚那泼粪水的行为其实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之前我就听说过我们城南区法院判的一个案例:有个地方的讨债公司日日夜夜的在一户人家门口泼漆、倒粪水,最后那讨债公司的成员就是按侮辱罪给判了,都判了一到六年不等。这个我们是开会学习过的,按这个案例,刚刚您和范书记被这女的在公共场合下这般侮辱,早就够得上侮辱人格了,可以按侮辱罪处理!”
余安生一愣,心想这女的是谁?难道硬是要往侮辱罪上套?
“听到了吧?余主任,这位是我们街道法制办的肖潇同志,人家也是司法局过来的,正儿八经的法律专业大学生,刚刚解释的很清楚了,你这还要推脱嘛?”
原来是街道法制办的,难怪刚刚敢说自己“搞社区警务的,没怎么办过案”,余安生心想法律专业又怎么样?自己办过的案子得有好几百件了,哪里是她这种纸上谈兵的人可以指摘的。
他按耐不住,抬起头就将侮辱罪的法庭背了出来:“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在场的大部分人哪里没事记这个,听他背完,一下都愣住了,只见余安生继续说:“……刚刚这就是这位法制办肖女士提出的侮辱罪法条,我解释一下,这个罪和诽谤等罪一样,属于自诉案件,意思就是除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都是要受害人自己去法院提自诉,就是你徐主任和范书记等被周洁红泼到的,可以自己去法院告周洁红,但刑案这块我们公安是不管的,而且,我补充一下,这个罪需要情节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