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跨界灭人,杠杠的! (第2/3页)
(十三颗元气):本神王在众神的神谱里面,从来没见到过一尊神名叫女娲的!
我乃宇宙之王(十三颗元气):不过你来得正好,赶紧投降吧,你不是我的对手,让这个群主认清事实,神器,可不是由你一帮凡人来执掌的 !娲:……
女娲现在的实力虽然离开不了洪荒,但是顺着系统这个媒介是能看到对面那个乱喷的家伙到底是谁。
女娲顺着网线看过去,对面那个所谓的神王,好像也没什么,连洪荒随处可见的生灵,都不一定能比得过。
洪荒初期的生灵,除了女娲创造的后天生灵,修为最低的都是天仙的修为。
并且,这个神王宙斯的真正实力,都来源于业位,也就是他那个世界所谓的神格,而不是自我之道所修炼的实力!
那个世界的神王其实不如仙,居然还敢这么嚣张,连本宫都挑衅,是不是觉得本宫修炼造化之道,就提不动刀了吗?
女娲一阵黑人问号?
我乃宇宙之王(十三颗元气):你是害怕的不敢说话吗?
娲:怕,本宫还没有怕两个字呢,只是,吾跟你这样一个蝼蚁之辈,有什么好比试的?
女娲现在可是堂堂准圣之尊,去跟一个连仙都算不上的家伙,打擂台,是来搞笑的吗???
这就算赢了,丢的也是女娲的脸啊,女娲可没有欺负小蚂蚁的性格。
你去跟一个小虫子打擂台,然后一伸手就把他捏死了,能有什么成就感?
我乃宇宙之王(十三颗元气):什么,我堂堂奥林匹斯十二主神的神王宙,你居然敢说我是蝼蚁之辈?
娲(???):嗯,我说的没错!
我乃宇宙之王(十三颗元气):放肆,你这愚蠢的凡人,居然不敬神明,你将饱受雷霆的神罚,然后凄惨的死去!
奥林匹斯世界,神王宙斯暴怒,雷霆神力乱动
娲.....
娲:本宫觉得你可以闭嘴了!
饶是女娲在好脾气,被一只蝼蚁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也会爆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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