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赌了! (第3/3页)
呵呵,
我们一家,全是蠢货。”
所有人低头沉默。
“拉斐尔家族的族长,暴毙了,幸好,拉斐尔家族不是一个有底蕴的家族,一个族长的暴毙已经足以让他们自乱阵脚陷入了内耗与内讧之中,我们面前的第一大敌人,算是倒塌下来了。
但是,我们艾伦家族难道就只有拉斐尔家族这一个敌人么?
我真的不希望家族的颓势继续下去,詹妮、丽萨她们,还得时不时进宫去陪女王她们聊天。
呵呵呵,要知道当年维恩皇室的女王,可是我们先祖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情人,在先祖上岸前几天时,女王就需要在岸边码头上等好先祖驾临以侍寝!
现在呢,
我们居然得靠着和皇室拉关系,来提升我们家族的排面,丢人啊,丢人啊!
但未来更丢人的可能是,
下一代时……”
老爷子手指着尤妮丝的堂兄弟堂兄妹们:
“弱小,
是我们这种家族的原罪!
但我们家族再继续弱小下去的话,
估计到了你们这一代,就会被其他家族默契地打压分解掉了。
你们,你们,还有你们;
都得沦为人家家族的生育工具,成为人家家族丰富自身信仰体系的一环!
我们不是普通的家族,我们祖上曾经的荣耀也注定会是我们现在的枷锁,甚至是诅咒!
因为你们连去进场当工人去码头当搬运工或者去当乞丐的退路都没有,只能沦为别人猪圈里等待配种的猪猡!”
老爷子坐了下来,
詹妮递送过来茶水,
老爷子喝了一口,
继续道:
“所以,这就是我做出这一安排的原因。
我曾经隐约感觉到,狄斯是一个不一般的人,茵默莱斯家,不似看起来那般寻常,哪怕后来茵默莱斯家逐渐消沉,逐渐褪去了一家三名审判官的辉煌,可我依旧觉得,狄斯,以及他的家族,是不简单的。
否则我们家的那位先祖也不会特意去为我们家和茵默莱斯家缔结关系。
事实证明,
狄斯,他真的很不一般!
当詹妮打电话告诉我狄斯给了她一张紫色书签时,我恨不得在接完电话后直接把贝德这个逆子给杖毙了!”
贝德族长很乖地坐在那里。
“你应该庆幸,我们都应该庆幸,庆幸尤妮丝也跟着她母亲去了罗佳市,否则,狄斯真的因此生气的话,以怠慢为缘由,直接过来把我们这个家给推了都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只取决于他的心意。
也幸好,尤妮丝去了罗佳市。
虽然说得这么直白,有些羞耻,但比起下一代或者再下一代全族人沦为给人配种的猪猡,尤妮丝去完成这场联姻,是对家族最好的选择。
当然……”
安德森看着刚回来坐下来的尤妮丝:
“茵默莱斯家的男人,都长得很英俊,呵呵。”
尤妮丝低下了头,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接爷爷的这句话。
“我甚至怀疑,当年那位先祖去茵默莱斯家缔结关系,也是看中了茵默莱斯家男人的英俊。”
大金毛咧开嘴,笑了起来,还很激动地摇了摇尾巴。
普洱:“……”
“是的,狄斯是沉睡了。但他当初还曾消极过几十年呢,我还曾亲自在罗佳市明克街茵默莱斯家的书房里,劝说过狄斯振作呢。
他说他觉得没什么意思了。
我当时还信了,
好吧,
这就是他说的没什么意思了!
如果茵默莱斯家都觉得没什么意思了,那我们艾伦家完全可以提前把猪圈盖起来,这样以后被配种时,居住条件还能好一些。
他说他消极了就真消极了?
他说他睡了就真的是睡了?
他就醒不来了?
茵默莱斯家得罪了秩序神教这样一尊庞然大物,狄斯和秩序神教决裂了,那么现在茵默莱斯家被灭门了么?
他们家,是不是还好端端地生活在罗佳市?他狄斯,是不是还好好地睡在家里的床上?
秩序神教都忍着这口气,我们艾伦家有什么资格上去踩一脚?
血祭仪式,把茵默莱斯家从这一代到往后多代,都变成了普通人,无法再入教会。
呵呵,
嘿嘿,
哈哈哈哈……”
老爷子忽然大笑了起来:
“那他还干嘛把卡伦往我们家送啊!”
全场肃然,这次是真的肃然。
“如果卡伦愿意当一个普通人,安安稳稳地生活这一生,他为什么不留在家里?
正是因为狄斯认为,他的这个孙子,不能当一个普通人,不适合当一个普通人,也无法当一个普通人,所以才把他的这个孙子安排着送出来了啊!
甚至,为了这个孙子,他还给了我们家一张紫色书签。
那是秩序神教神殿长老才有资格发的东西啊!
虽然我们艾伦家拿它写上了拉斐尔的名字,相当于用海盗船的大炮打死了一只蚊子,但你们想啊,就是这样,狄斯竟然也愿意,而且还履约了!
这说明什么,
说明狄斯对他这个孙子,寄予厚望,而且是无穷的厚望!
这说明,
狄斯把卡伦,
当作了茵默莱斯家重新崛起的希望!
所以,
请你们告诉我,告诉我这个老头,
这辆从罗佳市开来的火车,我艾伦家到底该不该蹭!
最重要的是,
既然要蹭,就不能要脸,蹭车还羞羞答答的要面子,这才叫真的蠢得无法想象!
我们艾伦家族,就赌了!
反正继续下去,是进猪圈的命!
就赌他卡伦,能带着茵默莱斯也顺带着咱们艾伦家,一起崛起!”
最后,
老爷子伸手指了指餐厅四周的先祖画卷,
笑道:
“我无能愚蠢了一辈子,但我有种预感,说不定就因为我今天的这个决定,以后我的画卷能有资格挂到这里正中央去。”
角落里,普洱点头:相信我,你可以的。
“最起码,能把那只黑猫的画卷挤下去,家族先祖画卷里摆一只猫,其实我对此看不顺眼很久了。”
“……”普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