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为了人类的未来! (第2/3页)
至今为止,我也未能明白。
我叫做贝卡斯·雷蒙,从出生开始,我就一直在这样一个世界生活着——这里的人类,被称之为恶魔的后裔,我们的姓氏雷蒙,也是来自于古语言中的恶魔二字。我明明什么都没做,但是却被当成是恶魔,真是可笑。
在我七岁的时候,我憧憬着富人们的生活,因为有一天,爷爷带着我翻开了一个富人的垃圾桶,我第一次,在这个世界上尝到肉的滋味。
这是从那个垃圾桶里翻找到的一块肉。它没有变质,也没有任何问题,那个富人丢掉它的原因,我想可能只是因为那一块肉上面的肥肉部分和瘦肉部分,不是最佳比例吧?
从那以后,我就开始憧憬成为富人,我想要每天都能吃上这一种美味无比的食物——肉!没错,对于肉的渴望,是我发自肺腑的,是我最爱吃的东西。
但是,家里的贫穷,爷爷舍不得花钱给我买肉吃。一整年里,唯一能吃到肉的机会,就只有富人家的狗吃不下东西的时候,我们才能去垃圾桶里将那一块肉偷出来,放进衣服里,悄悄带回家里,然后再用锅子将它烹调。
有一天,爷爷被人给带走了。因为有人举报了他,说他在富人的垃圾桶里偷东西,并且还把肉带回了家里,给我们这些孩子们吃。
那时的我,只是一个单纯的孩子,我质问来带走爷爷的人:“他只是捡起来了一些,别人不要的垃圾,这为什么算是偷?”
结果,那个人类——姓氏叫做索罗雷蒙斯的人,他打了我,并且告诉我,就算是富人们的垃圾,那也是偷。我们这样做,是在犯罪,是错误的。
我不明白,我当时真的不明白,因为爷爷为了能让我吃上肉,去富人家偷垃圾,最后被治安局的人给带走了。
后来,爷爷的尸体被人发现在河边,身上全是狗的牙齿印。我知道,那些人让狗咬死了我爷爷,并且吃掉了他身上的一些部位。
我至今还记得,爷爷惨死的样子。但是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来帮助我——这样一个,没有钱,没有依靠的孩子。
我去找那个治安局的人算账,但是我差一点被他们给打死,拿去喂狗。好在,那时的一个年轻人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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