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 一切从简打造连锁品牌(一更) (第2/3页)
这可比开一家正经的中餐馆要省时省力多了!唯一的弊端是不宜做大,而且只能收信用卡,因为这样的店多外卖少堂吃。
这样一来,一方面降低了堂吃的成本,一方面增加了报税的透明度,也就是说:想跟其他中餐馆一样隐藏现金收入是很难的了!
其实林子耽也并不想把这种餐馆做大,他就只想走外卖路线,就算是店内点餐的客人,也和在麦当劳肯德基吃饭一样,自主服务。
是的,米国的大部分快餐店,如麦当劳,肯德基还有汉堡王和一般的必胜客披萨店,几乎都不提供堂吃的服务。
就算是有桌子可以坐下来吃完再走,但走之前也要把自己的垃圾丢进垃圾桶,桌面收拾干净再走。林子耽的泡面店想走的就是这种简易模式!
一切从简:从制作过程,到销售渠道,再到售后服务,都简化到几个必须的环节,节省成本,节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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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容易做的餐馆,很多人都想做,但是没人敢做,为什么呢?当然是因为对国外市场的不了解,还有就是不自信这么简单的食物也能卖上价钱,还有就是很多人都以为的:老外不吃喜欢喝汤。
那为什么唐人街和法拉盛的兰州拉面也有人去光顾呢?为什么那家开了连锁店的西安小吃那么出名呢?其实关键还是看你怎么经营。
当最开始中国餐馆在国外出现的时候他们就真的喜欢吃么?其实在米国的第一家中餐馆开始于1849年,在三藩市Jackson街,最早的唐人街区内。
华人移民是带着自己的饮食习惯和烹饪传统进入米国谋生的,最初的生意形态是服务华裔同胞的饭馆. 餐馆业是华人移民先驱最早从事的经济行业之一。
吃饭是一种文化社交,餐馆通常是朋友们同饮的一个最好的聚会场所;也是亲人和亲戚团聚的好去处以及商人们洽谈生意的好地方。
在《排华法案》时期,早期移民不能从事技术性行业,只能进入出卖体力的服务行业,餐馆业是几种华人能从事的服务业之一,因其工作时间长且比较辛苦,不会构成与白人劳工的直接竞争。
并且在那个年代,顾客或是餐馆经营者都不在乎饭菜是否是地道的中餐。那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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