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卷-第六十四章 (第2/3页)
想,刘明既然删掉了之前的帖子,(凶手是名女性),那为什么又要重新再发一条。
凶手没有必要多此一举的替他删掉帖子,那么删掉帖子的就是刘明本人。
所以,拍到凶手抛尸的画面,让他感到了害怕,凶手床上对方的衣服和还未整理完毕的行李就是证据,他想搬离住所。
所以他是不会发帖子的,那么这条帖子就是凶手所发,为了迷惑警方,秦悠悠就是凶手。
发帖时间是九点三十二分,监控几乎是在同时拍到李鸿波和秦悠悠的,也就是十点二十一分,雨正大的时间,所以这是秦悠悠刚到,而李鸿波已经杀完人离开的时间。
李鸿波先将刘明麻醉,然后在网上发条帖子,(我拍到了凶手的脸)以假装秦悠悠是看了这条帖子后才想去杀人,但实际上,秦悠悠可能更早的知道了关于视频的事,所以才设计让猫跑出店里,争取到杀人的时间。
等到十点多的时候,凶手才将乙二醇注射到已经昏迷的死者体内,然后迅速离开。
等秦悠悠到的时候,刘明已经死了。
何旭突然想到,之前审问秦悠悠的时候,当他说道刘明死之前发过一个帖子的时候,秦悠悠那惊讶的语气和表情。
原来是这样。
如果是这样,那一切都说的通了。
可是如果是这样,那李鸿波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他已经是一名出色的律师,社会地位和金钱都有,完全没有必要去策划两起谋杀案,而且最后还是以酒驾的方式杀掉秦悠悠。
冯龙抛出了一个问题,“李鸿波与秦悠悠认识?”
在他们之前的观念中,这两个人完全八竿子打不到一起,所以从未假设过他们认识,唯一的联系就是,秦悠悠与李翊是同班同学。
何旭摇头道:“在之前对秦悠悠和李鸿波的社会关系调查中,没有任何可以证明他们认识的证据。”
“这一点,只有当事人知道了。”冯龙做了个决定,“去将李鸿波带回警局,再次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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