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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总有人觊觎我的肾(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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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8章 总有人觊觎我的肾(二十八) (第2/3页)

北爵的律师不说话,林暮的律师接着说:“而且,警察局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受到了被告的威胁,被告甚至以暴力手段胁迫她去医院为被告的情妇换肾。就算是为了我的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着想,她也不能再和被告共同生活了,请求审判长判决离婚。”

    厉北爵的律师反驳:“夫妻之间有摩擦很正常,我的当事人当时是因为邓潇潇买通佣人污蔑的原告,他一时被蒙蔽了。而且他也没有真的要原告与邓潇潇换肾,他只是想要吓唬一下原告。”

    林暮的律师依旧是稳操胜券:“审判长,基于这一点,您可以调取警察局的案宗,看看当时被告是怎么录的口供,他可是亲口承认要拉我的当事人去医院换肾。”TXT书屋

    接着,他已经不纠结于是否离婚的问题了,他直接跨度到了财产分割上:“对于离婚,我们要求分割婚内共同财产的时候,我的当事人要得到百分之八十,而被告是过错方,他只能得到百分之二十。”

    “这不可能。”厉北爵的律师对于财产分割也有所准备,“尊敬的审判长,我们有证据可以证明婚后原告一直没有任何收入,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都是我的当事人赚取的,我们不同意这种分割方式。我认为原告有骗取财产的嫌疑,仅仅结婚两个月就要求离婚,这在法律上是可以被质疑骗婚的。”

    他这么说,正中林暮律师的下怀:“我们也不想结婚这么快就离婚,实在是被告欺人太甚并且严重威胁了我当事人的生命健康权。而且,正因为我的当事人是全职太太,没有任何收入,我们还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赡养费,共计十个亿。”

    “还有。”林暮的律师又拿出了一份文件,“这是被告与我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被告转给情妇邓潇潇的钱款单子以及被告为情妇邓潇潇购买的两套别墅三辆跑车的购买记录。被告在未经我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为情妇花了这么多夫妻共同财产,我们要求得到补偿。”

    厉北爵的律师真的是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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