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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一章 大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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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一章 大义论 (第3/3页)

,军民离心,大泽乡勇士揭竿而起,秦遂覆亡,不亦宜乎。”

    西门庆冷笑道:“余睹将军所言,世之腐论也,秦之亡,实是秦王赢政自掘坟墓,岂有它哉,当年秦王母与嫪毐勾搭联环,秽乱宫闺,生二子后,竟yu谋秦王之位以代之,,秦王平乱,理当割其母人头以谢天下,为万民法,偏偏却惑于一班守旧之人的诟谇谣诼,释其母,做孝子,嘿嘿,秦国以商鞅之法而兴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因此六国莫挡其锋,天下一统,而此时jian母不杀,商君之法黯然无se,秦yu保国长久,岂可得乎,法理一失,人心四散,秦二世而亡,实由此也。”

    耶律余睹听了,震撼良久,方期期艾艾道:“虽然如此,父兮生我,母兮育我,受之覆载之恩,何忍见弃之。”

    西门庆笑道:“此言却是大奇,昔时卫大夫石碏,因其子助独夫祸乱卫国,遂施计诛杀之,留下一段大义灭亲之佳话,,石碏于其子,亦有覆载之德,生之育之,何以不怜之赦之,以传一段佳话。”

    耶律余睹想了想道:“大义临头,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耳。”

    西门庆嘿然道:“好一个大义临头,好一个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既如此,大义临头,父母可杀子女,子女如何杀不得父母,手刃溅血之时,非为私情,为公理也,天道知之,亦不为罪。”

    耶律余睹道:“元首大人何以知天道必不为罪。”

    西门庆道:“天道本无情,世人以人情强加之其上,以成己私yu,此常事耳,为人父母者,视子女如私货,固yu因之图利,子女既为货,当不使其有异见之思想,有duli之人格,否则桀骜起來时,何能卖出好价,于是往往借天道大义之名,捶笞苦楚之,折其锋,挫其锐,磨平其棱角,令泯然于众人,而终得成就自身之私yu,子女若不yu为私货,一旦起而逆之,便以天道人伦相责,以世俗人心相压,群起而维持其生杀予夺之地位,,因此世间父母杀子女,常为大义灭亲;子女杀父母,即是忤逆不孝,因人心之私,令此谬论流传千年,深可悲悯矣。”

    耶律余睹默然不能接口,也不知当如何接口。

    西门庆又道:“我新国既立,当明人心,,父母于子女无绝对权力,子女于父母无绝对义务,父母慈,子女可孝;父母德,子女可敬;父母若不成其父母,子女亦可不为其子女;父母若成jian邪苟且,祸乱世人,子女便以手刃之,亦何足为错,至此法理一出,视天下子女为私货之父母可以休矣,视天下子民为私货之父母官可以灭矣。”

    耶律余睹听得额头冷汗涔涔而下,突然扑翻身拜倒在地,,“闻君言,令仆顿开茅塞,为大义,吾愿辅贤良王子,成就辽国大位,愿元首大人扶助之。”这正是:

    千年迂论何拘我,百样嘲舌任由他,却不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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