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广立村社 (第2/3页)
地方大户中收一部分权回来。
其实说穿了,就是团结贫下中农,让他们组织起来,常平司给他们稳定的产业,从被地方大户把持的公吏差役中夺一部分权回来。客户和中下等户有了一部分独立性,官方趁机把权力沉到基层。
这样做能不能解决乡村矛盾?当然不能。地方大户们不只是有钱,还有势,所以才叫势力之家。发展到后来,无非是在常平司的商场之外,自然再出现一个工商业系统,把那些大户们融合进去。
常平司的这个系统,只是向京西路的乡村地区伸进一根棍子,搅动原来一滩死水的局面。在这个过程中有的大户会倒霉,或者跟不上局势,或者乱做生意把本钱亏光。哪些人倒霉,就跟地方官员的态度和做法有关了。枣阳县这里,杜中宵一定要让史员外倒霉,这一点大家都清楚。
用后世的话说,这就是定向扶贫。扶贫的目的,是改变被地方大户把持的乡村权力结构。进社的村民能不能发财?当然不能。大部分的利润会被常平司抽走,所以不允许他们把货物卖给别人,只是给中下等户一个保底收入而已。出现了其他商业体系之后,就会有人建不受常平司控制的社,那才是发财的时候。
虽然还是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杜中宵的用意张昷之还是清楚。他精于吏事,没有多问。
杜中宵道:“商场的徐主事现在镇上,你们与他商量,哪些是营田务可以做的,接下生产这些货物的生意,在治下多立村社。生产一定要简单容易,复杂的东西,不要接。谈定价钱,营田务衙门在里面抽出来一些,以一成为限,做为营田务的收入。由营田务做保,分到治下立的社里。这些村社,以官督民办为原则。营田务衙门给些帮助,比如制做文书,监督契约,各家分钱,一定要公平公正。除此之外,以后收货由营田务派专人,不再委托民户。”
张昷之和苏舜钦点头称是。立社合作是此时天下通行的办法,乡间有各种各样的社。缺耕牛的地方耕田有牛社,几家养一头牛。浇地立的有渠社,许多家合作开一条渠,契约里定好如何分配水。致于托宗教之名,行互助之实的社就更多了。如香社、佛社,五花八门,遍布天下。这些社不但会定下契约按时做一些法事,还会有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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