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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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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4章 争端 (第2/3页)

各自有村子,都有地,都有各种活要忙,不似从前了,该争的就要争,不然村民怎么服自己。

    每都一个都头一个副都头,刚好分成两个村子,原来的都头成了地方的保长,管一村事务。一样是出夫做活,一个出力,自己村子做的比别人多,无法交待。

    两人在路上争得面红耳赤,谁也不敢相让,很多村民聚了围观。

    这是通到青台镇的路,依着路段出工,由附近的屯田村民修,营田务统一验收。本来按着营田务的命令,各村是按工算的,每村出多少工,换算成路段,分段负责。一个工是一个男丁一天做的活,折算成挖多少土石,两旁栽多少树,铺多厚的石子多少沙土,最后夯平。根据土质和地理不同,要施工的地方分成五等,各自有折算工的办法。

    孙指挥大字不识,就是把算的方法写明白了,他又怎么会算?精细做不来,简单粗暴总是行的,带了几个人,拽开大步,把分给自己的地方用脚步量了一遍,便就按村子摊了下去。

    庞都头村里分到的路段,有一大片沼泽,全部都要填平。沼泽岸边原来有不少大柳树,全部都要伐倒刨出树根,工程量比旁边的村里大了许多。做了没两天,村民便就不干了。

    太祖时候,因为修河民夫条件过于艰苦,改变了前朝做法,百姓出工做徭役,官给粮米,每丁一日两升。后来这成了宋朝通行的做法,征集民夫虽然依旧不给钱,但给米,不用再自带干粮。

    杜中宵按照这个大原则,进行了一些改变。一是不再单独发米,而是折算成钱粮,做为每村的火食费,各村统一大锅做饭,统一吃饭。古之军制,或五人一伙,或十人一伙,是军队的最基层编制,指的就是一起开火做饭的人数。伙伴之类词语,都是从这个意思上来。随着生产力发展,社会组织度的进步,这种编制不再符合实际。杜中宵依村做大锅饭,其实有为以后军制实验的意思。

    各村分好土方,按照营田务的要求,如果村民建议,还可以向下把土方分到人头。整个工程,一共需要多少工,需要多少人做多少日子,都是计算好的。总有人做的快,有人做的慢,做的快的,一样计算工,多做一个工两升米,折算成钱发放。

    有了这一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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