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拿下地铁广告牌位。 (第2/2页)
律师推了推眼镜,“由地铁运营方的广告管理部门认定,通常指内容涉及虚假宣传、违法信息、违反公序良俗等情形。如果存在争议,双方可提交书面意见协商。”
赵律师又问:“如果协商不成呢?”
眼镜律师说:“合同第十二条列明了,协商不成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赵律师点点头,又翻开合同看了一眼,然后看向林峰,“老板,条款没问题。”
林峰拿起桌上的笔,在乙方那一栏签了字,动作不快不慢。
刘经理也签了字,两份合同的签名在一页纸上并排放着。
赵律师检查了一遍合同上的公章,确认没有问题后,将其中一份装进文件袋。
林峰拿起手机,拨通了霍珊珊的号码,“转钱吧。”
霍珊珊说:“把电话给对方财务。”
林峰把手机递给那个女财务,电话那头传来霍珊珊的声音,两个人简短的核对了开户行、账户名、公司名等信息。
女财务挂断电话后,将手机递给林峰。
她在自己的笔记本上敲了几行字,然后抬起头冲刘经理点了一下,“钱到账了。”
刘经理大笑着站起身,“林总果然是个痛快人,跟您合作真是太省事了。晚上有时间吗?我安排一顿,吃完咱们去唱唱歌。”
林峰笑着跟他握了握手,“改天吧!我下午还约了投资人,改天我请。”
刘经理使劲握了握林峰的手,“您眼睛都没眨就消费了三千多万,我能让您请吗?等您有时间通知我,我欠您一顿饭。”
林峰笑道:“行,我记着这顿饭。”
刘经理又说:“按合同,有七天的缓冲期,这七天不算费用,地铁会配合你们安装广告和灯箱的。七天后,也就是三月五号,算第一天。”
林峰点点头,“明白,有问题我再联系您。”
林峰跟律师下了楼。
他抬手看了一眼手表,“你打个车自己回去吧,我约了王总聊事,快到时间了。”
赵律师点点头,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弯腰坐了进去。
林峰上了古斯特,发动车子,往王志国的私人会所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