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立案 (第2/3页)
温家的罪名很简单——"通敌资敌,私运军粮出关"。定罪的依据有三条:第一,温父亲笔签发的军粮调令;第二,边关守将的证词,证实温家私运的那批军粮到了敌国境内;第三,从温家搜出的与敌国来往的密信。
三条证据看起来天衣无缝。
但是——萧承煜的目光停在了调令的那一页上。调令上的签名他认得——温父的字迹方正有力,确实很正。但他在锦衣卫当差这些年,见过的伪造文书太多了。很多伪造笔迹的手法,一般人根本看不出来,但专业的笔迹鉴定师能一眼识破。
他继续往下看。边关守将的证词写得很完整——"正德二年三月十八日夜,约二更时分,一队车马自关内驶来,约有二十余辆,车上满载麻袋。守关兵卒拦查,领队之人出示温家调令,称是奉蓟州仓调令运送军粮出关。因调令齐全,遂放行。"
萧承煜的手指停在了那行字上。"因调令齐全,遂放行"——这就是那位边关守将的全部证词。他没有亲眼看见车上装的是什么,没有核对车辆数目和调令上的数目是否一致,没有检查领队之人的身份凭证——仅仅因为看到了调令,就放行了。
这不是失职。这是故意放行。
他把卷宗合上,靠在椅背上。现在他手里已经有了一部分证据——许超的铁箱、温景行带来的暗账、刘瑾的手信。加上这份卷宗里明显被做过手脚的记录——三条定罪证据里面,至少有一条是站不住脚的。
但这还不够。他要推翻温家旧案,需要的不只是一条破绽——他需要把三条定罪证据全部推翻,一条一条地拆解开来。
萧承煜站起来,把卷宗锁回铁皮柜里。然后他走出档案房,对门外的校尉说了一句——"去永昌客栈,把温先生请来。"
温景行到北镇抚司的时候,已经是掌灯时分了。萧承煜把温家旧案的卷宗放在桌上,推到他面前。
"原件。"萧承煜说,"我今天下午从密室里调出来的。你看看——看看你父亲当年签字的那几份文书。"
温景行在桌前坐下来,把卷宗翻到调令那一页。他父亲的字迹他很熟悉——刚劲有力,撇捺之间带着读书人的方正。但这份调令上的字迹,乍一看很像,仔细看的话,在笔画转折的地方有一丝僵硬——那不是自然运笔的痕迹,是临摹的时候手抖造成的。
"这是仿的。"温景行说,声音很平静。"有人在临摹我父亲的笔迹。"
"你看出来了?"
"提笔的时候用力过猛,收笔的时候又太急。我父亲写字,起笔轻、收笔稳——这个人刚好相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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