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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 章 莫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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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7 章 莫须有 (第3/3页)

    陆冠弈X顾风。

    ……

    ……

    ……

    由此,“陆冠弈顾风同款+同城+同酒店进出”=陆冠弈和顾风谈恋爱。

    这个结论,恋综上两人表现,同样可以推翻。

    陆冠弈对顾风,是粉丝对偶像;而顾风对陆冠弈,态度hmm微妙(哈哈)

    …

    最后一组,我决定来个大的!

    我选择宋镇、林昔、龚欣雨这“三人角”里最无辜的“原配”龚同学,来与我老同学配对。

    龚欣雨X顾风。

    两人被扒同款如下:

    1、……

    2、……

    3、……

    ……

    20、……

    注:众所周知,明星圈里,同款其实不稀奇,一些品牌方为了知名度,也会找不同的明星扩散。

    但其实,我老同学不缺钱(他家真的很有钱很有钱很有钱),所以,他其实不大接广,同款到20个,是很少见的,哈哈。

    两人同城如下:

    1、……

    2、……

    3、……

    4、……

    ……

    15、……

    注:我真的越扒越感觉微妙。

    因为我老同学真的在人群里挺突出的,那时候他还不当明星的时候,就经常有人会偷拍他,问:“这是谁的。”

    哪怕到了国外也一样。

    所以,我干脆做了抓图软件,让它在全世界网络跑一跑,这一跑。

    我真是吓了一跳。

    这同城的图,都追溯到七年前了。

    七年前,我老同学刚留学啊。

    甚至这几年,这位龚同学在和某位宋明星谈恋爱的时候,也能抓到同城和同框图。

    两人同酒店如下:

    1、……

    2、……

    3、……

    4、……

    好了,我都列举上了。

    第三组数据,“龚欣雨顾风同款+同城+同时间酒店进出”=龚欣雨和顾风谈恋爱。

    这个结论,与恋综上,“龚欣雨单方面认识顾风”的结果冲突。

    ……

    以上,三组论证,充分且必要证明。

    同款+同城+同时间酒店进出=谈恋爱,公式不成立!!!

    公式不成立。

    那还怎么推导出“林昔和宋镇谈恋爱,林昔当小三”的结论?

    哦,如果忘了加一条,宋镇酒后告白林昔,请同类参考沈夏网上不止一次表白顾风。

    由此。

    我不禁感觉悲哀。

    网络时代,消息便捷。

    表达的自由被充分保护和尊重。

    但同时,它也可能化作伤人的刀器,以浩大之势刺向无辜者。

    所以,我请求。

    所有能表达的,请慎重。

    让雪花飘得更慢一些,更缓一些。】

    看到最后一行,姚覃眼神停留了一会。

    下一瞬,她一拍桌子,说:“写得太好了!”

    “淘淘,联系网络部,叫他们将这条发散!我要让文章,传到所有网络能到达的地方!”

    “让我的昔昔,”她眼里含了点泪与笑,“不再承受,莫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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