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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焉知鱼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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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章 焉知鱼之乐 (第2/3页)

过过什么好日子。

    每天风吹日晒,皮肤又粗又黑。

    有一段时间,都被人叫黑丫头。

    林巧曦来家的时候,张安秀曾偷偷比较过。

    虽只是镇上富户的女儿,但林巧曦的皮肤如此白皙,嫩的不像话。

    哪怕到现在,从未下地干活的她,依然如此。

    无非是有了孩子后,脸上多出几分成熟罢了。

    相比之下,自己丝毫没有改变。

    仍然是那个黑丫头,两只手长满茧子,粗糙的好像磨刀石一样。

    遇到冬天,更是会裂开口子,吓人又难看。

    除了胸脯比嫂子雄伟些,无论身段还是样貌,都没有可比性。

    张安秀缓缓叹出一口气,以前还幻想着能给浔哥做个丫鬟,可现在看,自己恐怕连丫鬟都做不成了。

    一年几百两银子进账,他都要成富户了,哪还能看得上自己?

    想想那年争水,阿爹张石根临行前的叮嘱。

    “阿浔是个好男娃,你若能跟了他,将来准不会吃亏。”

    张安秀顿觉嘴里一阵苦涩,阿爹想的真好。

    可惜,她没这个福分。

    往后这楚家,也不能多来了。

    倒不是怕自己的声誉受损,而是不想让村里人戳楚浔的脊梁骨。

    毕竟这么多年,村里很多风言风语,都说她半夜偷偷钻了楚浔的被窝。

    不然的话,干嘛每天起早贪黑的来给他家干活,洗衣做饭。

    张安秀越想,心里就越难受,只觉得眼里一阵滚烫,有什么东西要落下来了。

    这时候,一样东西放在了她面前,盖在了田契和地契上。

    张安秀看的一怔,那东西圆滚滚的,是一枚指环。

    但金灿灿的,似是黄金打造。

    她抬起头,不解其意。

    却见楚浔微笑着看她:“这叫戒指,男女各一个,组成一对。”

    “代表着天长地久,海枯石烂。”

    张安秀的心跳,瞬间快了不知道多少倍。

    扑通——

    扑通——

    大到她浑身发颤,呼吸都停了下来。

    楚浔拿起那枚金戒指,牵起她又黑又粗,长满茧子的右手:“我想娶你为妻,若你愿意,就把无名指套进这枚戒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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