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十二章 乱世人命轻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二十二章 乱世人命轻 (第3/3页)

客人,您要是只买这小丫头可是不划算的,不如您把他们都买了吧,两百贯就好,单买小丫头的话最少得一百贯呢!”奴隶贩子蛊惑者这位商人,想让他全部买下来!

    那商人却是不乐意全部买下:“我要他们几个有什么用,还要吃我的住我的,这样吧,你要的价钱太贵了,我给你五十贯,这丫头我领走了!”说着话他就开始准备掏钱了!

    奴隶贩子却是不太满意这个价格:“客官,万万使不得,您这价格买一般的奴隶或许够了,可是我这里的四个却不是那些没有教化的胡人所能比的!我这些都是掳掠的胡人中的贵族,他们不仅知书达理,更重要的是他们会说咱们大唐的话,买回去直接就能使唤,不必再费力*了!”

    看着一家人瑟瑟发抖的抱成一团,又听了奴隶贩子的介绍,李思源当下就决定把他们带回家了,于是他开口说道:“喂,二百贯我要了,把官府的文书给我吧!”

    他话刚说完,一边的胖商人却是不乐意了:“哪里来的野孩子,毛还没长齐就学人家买丫鬟啊?哪凉快哪待着去,当心大爷我大耳光抽你!”

    李思源没想到这人如此无赖,开口说道:“大家都是敞开门做生意的,哪有你这般只能自己买不许别人买的道理?莫不是你看我年少好欺负不成?”

    那胖商人正要发怒,却听他旁边的一个人劝道:“老刘,别闹了,这位公子就是当日程咬金程将军当众宣布的要庇护的少年,你也知道程将军的脾气,我看这次就算了吧!”

    那胖商人听了程咬金的大名,顿时如同泄了气的皮球一般,再也不见了半点飞扬跋扈的样子,转身灰溜溜的离开了这里!

    见无人在阻拦自己,李思源便拿出了二百贯铜钱买下了这一家四口,然后和奴隶贩子交换了官府发的文书就算是初步完成了交易,等抽空再去一趟县衙报备一下便算是彻底拥有了这四个奴隶!

    在唐时,奴隶是地位最低下的一群人,《唐律》明确规定:“奴隶,律比畜产”。奴隶是士人的财产,和牛马牲畜一样,必须依附于主人而存在。主人对他们有着生杀大权,虽然杀了奴隶是需要交部分罚金的,却也有很多理由可以让人根本就不用在杀了他们之后受到任何惩罚----连罚金都不需要交!

    看着面前的这一家人和周围的这些景象,李思源深切的体会到了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这句话的意思,但真是乱世之人连牲畜都不如啊!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