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十三章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四十三章 (第2/3页)

心理医生,一定是个半瓢水!

    ……………………

    当然,有他的论调,两个人倒是少了许多烦恼。

    遗憾的是,自己的腿,限制真是太多太多……

    哪怕林月本身并不像林启一样热衷运动,此刻也仍然想叹一口气。

    …………………

    见他已站在门前,王新月和隋明,以及小小的快被盒子遮住视线的隋灵,随即便走了过来。

    “小启啊,你看灵灵对你多好。明知道我们生气,今天一个人就敢离家出走,都是为你准备生日礼物呢——”

    隋灵在后头边扁嘴,嘟囔道:“我跟你们说了,你们都不愿意陪我去,还说是骗人的……”

    在舅舅家里,有舅舅来撑腰,隋灵的胆子也重新接了起来。

    “这孩子!”林新月白她一眼。

    “没关系。”

    林月用手推动轮椅,轻声说道。

    “我又不会结婚。等死了以后,留些钱给灵灵吧!”

    “说的什么死不死的?”

    林新月嗔道:“而且,谁说你不结婚了?咱不就是腿脚不方便吗?可是看看你自己卖的专利挣的钱,看看你这环境,唉不知多少女孩,往我这边上扑呢!”

    林月的脸色有点不好看。

    林新月的话对他而言,有些太过放肆了,自己二人之间的感情并没深厚到这种地步,不管磨合好几次,他都觉得难以接受。

    单从这一点,他就知道,自己肯定不是从林启身上分裂出来的人格。

    ——保不齐哪里的孤魂野鬼呢!

    ……………………

    此刻,林新月又一次假惺惺的说:这种话,可别说了。”

    “我们啊,一心就想着你能健健康康,早点恢复,然后结婚生孩子,人生啊………”

    这种话,林月连听都懒得听。

    他可记得,当自己从黑暗中,迷蒙有了意识时,听到的第一句话就是——

    “妈,咱们别再坚持了,放弃治疗吧。”

    那个时候,距离林启被救回来,还不足三个月。

    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她为了能让二老照顾怀孕的自己,都能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